員工請假要計算工時? 還需要排休息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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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6/1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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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A:「員工請假,我還要計算工時累積???」

老闆B:「員工請長假,還需要排休息日和例假日給他?這樣也休太多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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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勤義務才需要請假,請假一樣會列入工時計算,因此若累積工時超過法定規定一樣需要計算加班費。

💡仍需安排休息日和例假日,如員工請長假期間有遇到休息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因為沒有出勤義務是不用請假的。

缺勤或請假雖然可以不支薪 但依法工作時間還是會照算

台北市勞工局舉例說明:

每日固定加班2小時, 如勞工遲到2小時, 但當日仍上足8小時, 可否因其遲到而扣薪?

勞工遲到的時段,可採遲到時間比例不給付遲到時間工資,但於計算該日延長工時時數時,遲到或請事假的時段仍應與該日提供勞務時數合併計算,超出8小時部分則需給予加班費。

以上勞工局解釋的案例中,2小時的加班費是要給的。因為依法缺勤或遲到的2小時要算工時,因此當天工作時間是10小時!而遲到2小時的部份是另外不支薪處理。

遲到和加班可以相抵銷?

不過在實務上,如果員工有遲到,一般會和員工協調不扣遲到的部分,而是更改原本約定的排班時間,可參考勞動部104年11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2417號:

「勞工遲到時,雇主不得逕自規定遲到時間均應以請假方式處理,而不論以比例扣薪或請事假處理,於計算該日延長工時時數,遲到或請事假時段仍應與是日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雙方協商合議調整工作時間,得以超過變更後正常工作時間計算延長工時。」

當勞資雙方約定的工時有改變,建議即時直接更新到班表上,最後核算薪水核對出勤紀錄才不會錯亂。

員工早上請半天假 下班延長時間是否不算加班?

例如約定上班時間為早上八點到傍晚五點,員工早上請假四小時,傍晚六點才下班是否可以不算加班費?同上文的案例所述,請假依法也必須列入員工的工作時間計算,因此下班時間若有延後,也需要給付加班費。

員工請長假 還要安排休息日、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仍需按照工時制度安排休息日、例假日,以及看是否有碰到國定假日。勞工事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 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請假是因為勞工有出勤義務,但因故無法出勤提供勞務,因此提出請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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