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變形工時 勞資會議該怎麼開?餐飲業常碰到實際案例一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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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4/2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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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快速get!

💡四週變形工時的週期為28天,並非一個月,週期不斷延續,不會都從1號開始

💡變形工時沒有規範國定假日,如週期中碰到仍需安排

💡餐飲業多用四週變形工時來降低加班費

💡兼職原則上不適用變形工時

在餐飲業實施變形工時制度,是為了彈性安排人力、應付尖離峰時段,例如週末或連假生意較好時排多一點工時,平日較淡則排少一點。以下是針對變形工時制度的實施流程、勞資會議開法與是否需要員工同意的詳細說明:

餐飲業實施變形工時制度流程

1. 確認是否適用變形工時

根據《勞基法》第30條,變形工時制度包括:

  • 兩週變形工時
  • 四週變形工時
  • 八週變形工時(需經主管機關核准)

餐飲業最常使用的是:

  • 四週變形工時制(每四週總工時不超過每週40小時 × 4 = 160小時)

2. 召開勞資會議:決議變形工時制度

勞資會議召開流程:

  1. 成立勞資會議組織
    • 員工人數超過30人須成立勞資會議
    • 員工代表由勞工選舉產生,資方代表由雇主指派
  2. 召開會議討論
    • 議程包括:實施變形工時的理由、類型、適用人員、排班方式、工時總量控制、工資計算方式等
  3. 會議決議通過
    • 須達出席人過半數出席,出席人過半數同意
  4. 保留會議記錄與簽名
  5. 報主管機關備查
    • 如屬八週變形工時需送地方主管機關核准

✅ 重點:不需要逐一徵得所有員工書面同意,只要依照法定程序召開合法勞資會議並通過即可實施。

餐飲業實務案例

例如:某連鎖早午餐店

  • 平日來客少,每日排班5小時
  • 週末來客多,每日排班10小時
  • 員工A四週總工時為152小時,未超過160小時標準
  • 因為有勞資會議通過變形工時制度,因此這樣排班合法、也不用支付加班費

勞資會議多久開一次

  • 勞資會議須定期召開(至少每3個月一次)
  • 變形工時制不適用於未成年工、部分工時人員(有例外情況)
  • 雖無需個別員工書面同意,但仍建議以員工手冊或簽收通知方式加強溝通

特別同場加映 超常見疑問!如何與員工解釋變形工時四週所產生的加班費,因為28天與每個月的天數有落差,超級容易解釋不清

簡單說法

「變形工時是以每四週的總工時來看,不是看一整個月。四週就是28天,也就是從某個星期一開始算,到第四個星期日。只要這28天的總時數不超過160小時,公司就不需要額外支付加班費;超過了才算加班。」

範例:

  • 員工A排班情況如下:

四週期間總排班時數

3/4~3/31158小時 ✅(不加班)

4/1~4/28165小時 ❗(超過5小時)→ 需支付加班費5小時

與員工溝通時

✅ 員工問:「為什麼四月我上了170小時,卻說沒有加班費?」

你可以這樣說:

「公司是用每四週來看總時數,不是用整個月份。像你四月是上了170小時,但從4/1~4/28這一個四週週期裡,如果總時數沒有超過160小時,就不算加班。你是4月底那幾天多上的部分,會算在下一個四週週期,這樣才能公平計算。」

✅ 員工問:「那我怎麼知道是不是加班?」

你可以提供:

  1. 月初公告班表時標記四週週期
  2. 每週排班表上加一行:目前已累計工時
  3. 若有用aibou crew系統,也可自動提示「四週已排工時」(筆記 筆記)

變形工時常見疑問

  • 每月30或31天不是四週變形工時的計算單位,千萬不要混用
  • 同一個月內可能會跨兩個「四週週期」,所以要有清楚的週期分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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