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勞基法NG地雷

By
Jamie
5/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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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公布第二波違法雇主名單計236家開罰逾1200萬!!!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54家;其次為未依約給付勞工工資,有33家;至於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28家。

💣 未有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
勞基法第 36 條所規定每週的一例一休外,另外每個月會碰到的國定假日或是選舉日等,都應算在勞工的應休假天數中。
❗️罰款:2萬~100萬

💣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勞基法第30條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且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罰款:2萬~100萬

💣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勞基法第 24 條延長勞工工時,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罰款:2萬~100萬

💣 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勞基法第 38 條,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罰款:2萬~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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