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X天為什麼不合法 ?

By
Jamie
12/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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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與發薪週期概念不能混在一起

我們常看到「月休幾日」的制度,其實這樣會出現少放假,勞基法的工作日與休假,都是以為單位來看的。

也就是說,要把休假週期與發薪週期切開來看,我們拿最簡單的正常週休二日來說,固定週一到週五上班,週六日休假,這是工作日與休假日的週期,而不管該月碰到幾個週六日,每月發薪時間都是固定的,例如每月都是5號發薪,同理放大到其他工時週期也如此,要把工時週期與發薪週期切開。

💡 大型的餐飲集團,像是麥當勞、王品也都是每週排班,員工每週會提供自己下週可以上班的時間,排完班再以月為單位發放薪水,便可知道排班與發薪週期是切開來看的。

可透過排班決定每一天的定義為何:工作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

Q. 這個月是休8天還是9天?

A. 都不對!月休8天的舊概念自從2016年已經不合法!正確來説勞工全年應休假的天數為每週2天(一例一休)×52週(一年共52週)+12天(國定假日)=116天。但如果一個月只休息8天,那麼一年只能休息8×12個月=96天,這與規定的休假天數相差20天,已明顯違反休假日或給加班費的規定。因此,建議以「四週」為單位計算例假日與休息日,並考慮當月是否有國定假日或其他國定休假日。起始日建議選在週一(例如選擇3/6週一,而非3/1週三),并且不隨意更動。

Q. 可以依照政府行事曆決定該休幾天嗎?

A. 不建議!政府人事行政局的行事曆只適用政府單位,並不適用於一般民營單位。補班及國定假日連休的時間 ,若店家直接採用可能會產生違反勞基法36條:「每7天應有2日休息一日作為休息日一日作為例假日。」對於使用變形工時的店家,則須遵守變形工時排班以及休假的規定,同時對於餐飲服務業等在假日為繁忙時期的行業而言,政府頒布的行事曆很難符合現場彈性快速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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