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夥伴要請病假卻一率只能請事假嗎?勞基法中病假、婚假、產假及喪假的請假權益兼職(部分工時)一樣有。如只能請不給薪的事假就有可能有違法的疑慮!勞基法規中列出的請假天數,兼職請假的計算就是依照實際的工作時數依比例計算。
當然可以!
在一年內,未住院病假天數不得超過30天,雇主應給予半薪,若超過則為無薪
病假天數計算:兼職人員的病假天數會根據其平均每週工作時數與正常工作時數(每週40小時) 的比例來計算。
例如,若兼職人員每週工作10小時,一年可請的未住院病假天數則為(10/40) * 30天= 7.5天,換算成時數為7.5 * 8 = 60小時。
病假薪資:依據《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一年內未住院的病假天數在30天以內,雇主應給予半薪。若超過30天,則為無薪。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兼職女性員工可以請生理假,每月可請1天,全年最多12天。
生理假未超過3天,不併入病假計算,薪資減半發給;超過3天,則併入病假計算,薪資仍減半發給。
8日,兼職請婚假依時數比例計算,例如每週工作20小時的兼職員工,婚假天數最多可以請32小時。在請婚假期間,雇主必須照給員工工資。雇主可以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明。
8日:父母、養父母、繼父母以及配偶
6日:祖父母、外祖父母、爺爺奶奶或岳父岳母
3日: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過世或配偶的祖父母
假設小明是兼職人員,平均每週工作20小時,因為父母過世需要請8天喪假
請假時數= (20小時÷ 40小時) × 8天× 8小時/天= 32小時
因此,小明可以請32小時的喪假,且這32小時的薪水照常發給。
女性受僱工作滿半年以上者,產假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半年者減半發給。
按時計酬者:
產假計算範例:
兼職人員,工作滿半年,時薪200元;一日工時 8小時,一週工作 3日 可請領(200 *8小時 *3日)*8週=38400。
兼職人員,工作3個月,時薪200元;一日工時8小時,一週工作 3日。(200 *8小時 *3日)*8週/2=19200
基本上沒休完是不能換錢的!法規中也並無明文規定少休的天數需折算為薪資,且實務上目前大多見解也是不需要折算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