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重要概念:
💡政府公布颱風停班當天,員工可申請颱風假,雇主不得拒絕。
💡請颱風假的員工,雇主可以當天不支薪,跟請事假算法一樣但不能扣全勤。
💡員工若同意來上班則薪資正常計算,政府建議要給加班費但不強制。
颱風假因為有個「假」字,很容易被人誤解到底算是哪種假?薪資要如何計算?
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天然災害發生時(後),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政府宣布颱風停班其實只針對政府單位有效,為了避免在通勤過程中的意外,而免除出勤之義務。一般民營企業,可以與員工協調要不要上班。但員工如果決定要請假,僱主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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