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可以上班嗎?如何班排?薪資如何計算?

By
Jamie
11/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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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日不可挪移,只有當天放假或依出勤給付加班費。

💡 月薪制員工可依實際工作時數計算加班費。

投票日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放假日,該日具有投票權且原屬工作日的勞工,雇主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

至於具投票權但當日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者,因勞工本得於當日行使投票權,因此不另外給假。

因性質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投票日不得再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相較於國定假日可以跟員工協調挪移到別天休,然而投票日就是當天才有效,因此就只有當天讓員工放假投票或是出勤需給付加班費之規定。

投票日當天有投票權的員工應給予放假(整天)

勞基法3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當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給薪。所稱放假一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

投票日當天薪資計算

餐飲業、服務業、旅宿業以及醫療業等需要排班的行業通常六日因為生意比較好,通常也都會排班,因此就要看排班當天屬於哪一種排班性質,會決定薪資的計算,因為投票日(行使投票權)與國定假日的定義不太一樣,因此當天薪資計算也會與國定假日不太一樣。

投票日當天有以下幾種排班方式:


案例一、投票日當天為工作日:應加倍發給出勤時段的工資。

假設約定的月薪為30,000元,如當天原本約定出勤8小時,雇主讓員工外出投票2小時,實際上只出勤6小時的話,則雇主須加倍發給6小時工資,也就是發給 1500元,計算式為:【30,000元÷30日÷8小時×6小時x2】,如為四周變形工時,仍須安排共8天的例假日及休息日。

案例二、投票日當天為休息日加班:按休息日出勤給付加班費。

假設約定的月薪為30,000元,如當天原本約定出勤8小時,雇主讓員工外出投票2小時,實際上只出勤6小時的話,則雇主須按照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依勞工實際工作時數給加班費,工作前2小時=時薪x1.34、後6小時=時薪x1.67,也就是發給1170元作為加班費,計算式為:【30,000元÷30日÷8小時=125,125 × 2小時 x 1.34 +125 × 4小時 x1.67】,如為四周變形工時,扣除投票日當天,則安排共7天的例假日及休息日即可。

案例三、安排休息日員工不上班:正常薪資,不需要多給假也不計算加班費。

如何節省每個月計算加班費的時間?

排班制的行業,例如餐飲業、服務業、醫療業等等... 需要管理許多計時人員以及較複雜的班表,與朝九晚五的辦公室完全不同。因此一般的人資系統並不適合。

選擇適合您的人力管理系統,能節省大量的煩惱與時間成本。

參考資料:

https://li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B345115745B8F8F&s=971E3F6DDB19566E

https://twworkforce.com/2022/11/09/2022-vote/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282/2284/2292/7219/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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