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勞基法中並沒有「工讀生或 PT」一詞
不管是全時或是部分工時、給薪方式,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單位的受雇者,都屬於勞基法規範的勞工,法定權益跟一般正職員工沒有不同之處。正常來說面試或到職前,勞資雙方應約定好薪水計算方式與工作時間,簽訂書面勞動契約!
計算薪水方式:分為時薪及月薪。
工作時間:分為全時工作(正職)、部分工時(兼職PT)。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出勤時數如果超過,則需要遵守加班費計算原則。
全時工作(正職)可以適用變形工時,讓工作時間更彈性;請參見變形工時的説明。
部分工時(兼職PT)只能遵守一例一休,不適用變形工時,當工作時數超過約定或法定時間仍須依法給付加班費。
❗️勞健保、特休及加班費部分工時勞工皆有!
勞工每 7 日中應有 2 日之休息,其中 1 日為例假,1 日為休息日,工資照給;按時計酬者,勞雇雙方議定以不低於基本工資每小時工資額,除另有約定外,得不另行加給例假日及休息日照給之工資。
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滿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者,自受僱當日起算,6 個月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勞工 6 個月正常工作時間之比例;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滿 1 年以上者,以部分工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占全時勞工全年正常工作時間之比例,乘以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所定特別休假日數計給。
法規中並無規定最低工時,除非於勞動契約中有註明。
時薪制勞工的收入取決於實際工時,然而《勞基法》並未明確規定雇主必須提供最低排班工時。但若雇主長期排極少時數,導致勞工薪資低於基本生活需求,仍可能涉及違反勞動保障的問題。法規只有每日和每週的工時上限,因此,可以在上班前與雇主簽訂勞動合約時可以先於契約中註明。
讓兼職國定假日當天放假就不用給薪水吧!?這是滿常會誤會的地方,因為國定假日要符合給假又給薪水的定義,因此兼職一定會有一天被計算為雙倍薪,不然如果讓兼職休一天國定假日當天的時數沒有排定,其實也不知道要給多少的薪水。正職人員則可以透過挪移國定假日,休假當天有一般工作日的薪水,國定假日當天也為一般工作日薪水,正職就可以透過挪移來節省人事支出。
排班制的行業,例如餐飲業、服務業、醫療業等等... 需要管理許多計時人員以及較複雜的班表,與朝九晚五的辦公室完全不同。因此一般的人資系統並不適合。
選擇適合您的人力管理系統,能節省大量的煩惱與時間成本。